青年A类: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为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倾斜支持,及早发掘培养有潜力的基础研究领军人才,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对于未满35周岁的男性申请人[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和未满38周岁的女性申请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单独组织评审,实施长周期稳定支持。对于上述申请人,允许申请时尚未在国内正式工作,但应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如项目获批,应在2026年11月底前正式到依托单位工作,逾期将作终止处理。 2026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及其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但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 青年B类: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2026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项,不得逆层次申请。1月1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对青年A类和青年B类限项申请进行特别规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执行新的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要求,具体如下:
青年A类: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为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倾斜支持,及早发掘培养有潜力的基础研究领军人才,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对于未满35周岁的男性申请人[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和未满38周岁的女性申请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单独组织评审,实施长周期稳定支持。对于上述申请人,允许申请时尚未在国内正式工作,但应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如项目获批,应在2026年11月底前正式到依托单位工作,逾期将作终止处理。
2026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及其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但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
青年B类: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2026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项,不得逆层次申请。
以下是指南里关于各类项目限项申请规定部分的内容:
(一)一般性规定
(二)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三)部分项目类型的特殊规定
1.重点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重点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2.国际(地区)合作类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4.联合基金项目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全部类型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和“叶企孙”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对于以上联合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执行新的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要求,详见各自章节。
6.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含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不计入。
7.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申请人同年申请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合计限1项。
8.原创探索计划项目
9.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四)获资助次数限制规定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延续资助,不受此限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在资助期满时,可正常申请延续资助项目。
2.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同层次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3次,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
(六)补充说明
1.除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外,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项目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但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未进入预算评审环节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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